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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某盗窃案成功辩护判处缓刑案例

律师观点分析

律师观点分析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李某某盗窃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辩护律师:王文德

案情介绍:

  被告人与被害人是朋友关系。 2016年6月,被告人李某某分多次用被害人的手机在第三方平台借款供自己挥霍,总金额22689元。后被害人发现后随即报警。

   公诉机关认为: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量刑建议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。

辩护策略:

  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,通过阅卷,会见,发现本案事实比较清楚,被告人也供认不讳。但是作为辩护人,不能就此放弃。又多次对李某某进行会见、交流,了解案发前后被告人的生活及工作状态,发现以下几个问题:一、双方系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,属于“铁哥们”类型的,可以考虑“熟人”及亲朋好友之间作案;二、再被告人作案过程中,被害人主动告知贷款转账验证码,也存在重大过失,才导致后面几次作案得逞;第三,让被告人家属积极帮助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,争取被害人的谅解。

   与此同时,辩护人又积极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,向公诉机关和法院表达辩护人对本案的意见,争取在庭前达成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。

辩护结果:

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宣告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
结语:

   本案的最终结果在按照当地的量刑标准应该还是比较理想的。由于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只能从罪轻的角度入手,争取对被告人最有利的结果。事实证明,此案的辩护策略是成功的,家属及当事人也非常满意。



发布者:王文德律师 

时间:2017年07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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