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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辩护

律师观点分析

1、案情简述

被告人孙某某从事汽车运输行业,为了达到具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,伪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(危化品运输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(危险货物运输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(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)》等国家机关证件1近20本。最终量刑三年三个月。

2、律师点评

本案中系没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。最初当事人认为只是伪造几本运输资格证,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应该问题不大。所以并没有委托律师。直到收到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以上,并且没有机会判决实刑,才感觉事态严重,开庭前一个礼拜才委托律师介入。这个时候各方面口供证据都已经完善,很难从事实方面推翻罪名和犯罪事实。在律师的反复研究下,最终涉案的证据减少了三本,量刑也减少,但是没有达到辩护人预期的量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目标。

3、律师建议

类似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罪名,关键的证据还是证件本身,以及后果。建议一旦涉嫌类似犯罪,第一,供述要严谨,如果不知道如何回答公安机关的提问,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会见,理解犯罪构成,确保自己知晓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,什么情况下只是治安案件。一旦在侦查机关的高压下供述对自己不利的内容,也很难推翻,反而让自己处于不利的地步。